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实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实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考改革新方案2021艺术加分?
1、中考将加入艺考科目
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指出,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
江苏省多个试点城市率先将美术、音乐纳入中考,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海南省等多地也陆续推出中考改革政策。淮安的音乐美术计入中考计分是从2018年开始的,各以满分5分计入中考总分,考核内容主要是音乐美术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难度不大,学生在计算机上考试,通过提前设计好的计算机程序考核打分,学生的平均分在9分左右。
艺术职称制度改革方案?
5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艺术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走进了大家的视野。
全文共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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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价体系带来鲜明的政策导向
首先,《意见》明确将艺术系列职称专业分为为艺术表演类、艺术创作类、艺术管理类和技术保障类,各专业职称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政策带来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原文是这么说的“着力提升艺术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着力加强艺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也就是说,国家要通过建立新的职称制度,告诉艺术专业人才,请您往这个大方向发展,您出多少作品,什么质量的作品得有个目标。
例如四级的评定标准:
(1)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文学素养,有比较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初步具备从事文学创作的能力,掌握文学创作的基本技巧。
(3)在公开的报刊或杂志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一定规模。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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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价方式创新化
《意见》明确畅通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新的文艺群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艺术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在各级文联组建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其与国有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上享有同等待遇。
简单来说就是,比如独立音乐人、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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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价标准更加完善。
《意见》提出:“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市地。各省(区、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有关企业等可按有关规定成立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核准备案。”
为营造有利于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潜心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意见》明确对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在职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各地可以有制定地区标准、单位标准的权力,所以政策的尺度放的很宽。在可期的未来,很有可能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参与职称评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实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实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