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记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开展哪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开展哪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记录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就包括哪些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1.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

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3.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包括一般性安全技术知识,如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及事故发生规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事故报告程序等,以及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如防火、防爆、防毒等知识。

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

员工安全培训时间法律规定需要达到多长?

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小时,每年培训不少于12学时。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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